更新王欣儀的回應:
- 批小燈泡媽挨轟!王欣儀:原諒我是受害者妹妹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1123/995430 - 王欣儀姊遭殺害棄屍 初戀戴立忍被軍方軟禁
號稱自己是「俠女仁心」,但講出來的話卻像在別人傷口上灑鹽。也許俠女覺得這是仗義直言,覺得自己是真理的化身。王欣儀的貼文:
看了多遍這則臉書po文,還是忍不住想說,文章是以你(小燈泡)來稱呼,但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媽媽寫給被割喉身亡女兒的文。
而且文中所寫的「禮遇」,也讓人有「特權」的聯想。
我也是受害人家屬,怎麼不找我當司改委員?
多元聲音?還是ㄧ元聲音?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119001066-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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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儀諷小燈泡媽發文 狠遭網友翻舊文打臉
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688130
議員諷小燈泡媽享特權 教授:刻薄態度令人憤怒
http://udn.com/news/story/6656/2121230
前2天的新聞:
「死弟弟選立委、死小孩當司改委員、那死甚麼可以當總統?爆料一下。」
來諷刺洪慈庸以及小燈泡媽媽。這社會裡有很多沒有同理心的人,這似乎是常態。
新聞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891345
真正自由的社會,人民之間存在不同的想法是常態,只有不自由的社會,才可能只有一個想法、一種主張。
小燈泡媽媽到底有沒有資格擔任司改會籌備委員,我想這是可受公評的;
「一個媽媽寫給被割喉身亡女兒的文」
應該長的怎麼樣?小燈泡媽媽非得沉溺在傷痛中,才能被當作一個受害者,才能被奉為「慈母」嗎?而且她還有其他孩子,還有自己的人生,也許對她而言,不接受邀請擔任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也許會輕鬆很多,但這次她選了一個比較難走的路來走,這一點應該是讓人欽佩和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