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某一個遊戲裡,其他玩家Jin問了我一句話:「Max, 你喜歡逛語音房嗎?」我回答,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我其實喜歡的不是逛語音房,而是在喜歡在語音房裡,聽聽房主分享他遇到生活上的點滴,他們家附近有一個很熱心的檢舉人,會在大樓每一層去巡邏,看看有沒有鄰居把鞋櫃放在門口,還會去檢舉而且檢舉不只一次,檢舉的單位是各縣市政府的工務局。
因為這個檢舉人實在太出名,他有一次在大樓的陽台上曬自己的貼身衣服,一般人不會在公共場所曬貼身衣服,結果收衣服時發現自己內褲被別人弄濕,還到處去懷疑別人,弄出很大的風波,還有住在一樓的住戶,內衣褲常被偷走。
有些事情,喜歡的不是實際上發生的事情,而是因為在那件事情後面有的你,就像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與你躲過雨的屋簷。
當我們看到及想要房子時,其實内心真正需要的是家庭溫馨的體驗;看到婚姻時,其實需要的是愛情;努力賺錢,其實是為了能帶來幸福與快樂。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施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違者可依照第49條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般大樓門外的走廊,雖然是讓該樓層的住戶使用,不過該走廊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定義的共同走廊,而且是大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因此住戶認為不會影響別人就可以放置物品,無論是否為雜物還是常見的鞋櫃、鞋子等有價值的物品,就算沒有影響別人通行,都已經違反走廊及樓梯間逃生通行的使用目的。
大樓住戶將物品放置在走廊或樓梯間,應請大樓管委會制止違規住戶並給予改善期限,如果管委會不制止違規住戶,工務局最高可處以管委會5千元的罰鍰;違規住戶如經管委會制止且已超過改善期限而仍未改善,管委會可以報請工務局處理,經該局通知而仍未改善者,將會處以違規住戶4到2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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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
冷咖啡離開了杯墊
我忍住的情緒在很後面
拼命想輓回的從前
在我臉上依舊清晰可見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
是曾與妳躲過雨的屋簷
回憶的畫面 在蕩著鞦韆
夢開始不甜
你說把愛漸漸放下會走更遠
又何必去改變 已錯過的時間
你用你的指尖 阻止我說再見
想像你在身邊 在完全失去之前
你說把愛漸漸放下會走更遠
或許命運的籤 只讓我們遇見
只讓我們相戀這一季的秋天
飄落後才發現 這幸福的碎片
要我怎麼撿
冷咖啡離開了杯墊
我忍住的情緒在很後面
拼命想輓回的從前
在我臉上依舊清晰可見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
是曾與你躲過雨的屋簷
回憶的畫面 在盪著鞦韆
夢開始不甜
你說把愛漸漸放下會走更遠
又何必去改變 已錯過的時間
你用你的指尖 阻止我說再見
想像你在身邊 在完全失去之前
你說把愛漸漸放下會走更遠
或許命運的籤 只讓我們遇見
只讓我們相戀這一季的秋天
飄落後才發現 這幸福的碎片
要我怎麼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