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8點半在墊腳石書店看英文雜誌時,發現有警察在幫書店門口違停的機車們開罰單,有一個媽媽匆忙地跑出店門口要去騎車,但慢了一步,警察已開完單且拍好照片,在這個媽媽後面接著跑到的另一家的爸爸,立馬騎上車假裝發動,警察雖然寫了很久的罰單,但似乎放過車主一馬,沒有給他罰單也沒拍照。
媽媽發現警察已經開完罰單,生氣地轉頭走回書店,慢慢購物和結帳,買完東西後,提著一大帶東西回到摩托車時,特地把買的商品抬高並用力地丟到機車的腳踏板上,隔沒多久另一個可能是兒子的人走到機車旁,給媽媽載回家,媽媽的一舉一動、走路和臉都是氣沖沖。
我在思考的是,如果我是媽媽,違停被開單,這樣丟東西,有辦法發洩情緒嗎?如果有的話,能發洩多少?是要先相信這一個動作能發洩情緒,才能舒發情緒,才有辦法覺得好過一點。
目前的我是不相信摔東西,心情會變好,我該不該去相信這一個神奇的規則,為什麼心情不好的時候摔東西心情會變好,而且奇怪的是,如果摔東西心情變好,為什麼在心情好時不去摔東西?
氣沖沖地走路心情會變好嗎?這真的可以舒發情緒嗎?
我也因為違停被開過罰單,因為跟著別人亂停,原本可以拿去快樂吃吃喝喝的錢消失了,令人覺得很遺憾,仔細看看,造成這個情況的原因是自己有錯在先,所以被罰點錢也是應該的。下次要怎麼避免這一個被罰錢的問題?目前想到的最佳解法是先騎車在附上繞一圈看看有沒有合法的停車格,沒有的話就停的遠遠的,再慢慢走過去,可以逛街順便散步,增加運動量。
會不會我跟那個媽媽一樣,在別人看起來是沒什麼好進入的負面情緒,但自己卻無法自拔地執迷不悔?點播王菲的《執迷不悔》(國語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lWWp0Y86SY
別說我應該放棄 應該睜開眼
我用我的心 去看去感覺
你並不是我 又怎能了解
就算是執迷 讓我執迷不悔
英文時間
- 他生氣的時候,喜歡摔東西。
He likes to break(/hurl/throw/drop) things(/disks/chair) when angry(/annoyed/). - 他一怒之下把書本扔到房間的另一邊。
In a fit of temper he hurled the book across the room. - 年輕人們向士兵們投石頭。
Youths hurled stones at the soldiers.